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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程简介: 根据TSGG6001-2009《锅炉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》第四条规定:锅炉操作人员是指锅炉使用单位从事在用锅炉运行操作的人员。
课程详情 2022-04-10 10:33
锅炉操作人员分为I、II、III级,其工作范围如下:
(一)I级,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.4MPa且额定蒸发量小于或者等于0.5t/h的蒸汽锅炉,以及额定功率小于或者等于0.7MW的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;
(二)II级,额定工作压力小于3.8MPa的蒸汽锅炉,以及热水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;
(三)III级,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.8MPa的蒸汽锅炉。
注1:I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I、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,II级锅炉操作人员可以从事I级锅炉操作人员的工作。
注2: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,可以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中的资格项目中注明其级别,表述为III级(高级)、II级(中级)、I级(初级)。
使用教材:南充市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资料
发证部门: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一、招生对象:凡年满18周岁以上,身体健康,学校面向社会常年招生。
二,所需资料:
1.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及同底电子版照
2.身份证复印件1份(要求A4纸,正反两面身份证复印件)
3.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复件份1份
4.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(非川籍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
5.(复审)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点击下载:复审申请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