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学辅导 / 初中辅导 / 初中历史
91搜课网
2021-11-18 17:23
是桂萼提出的。“一条鞭法”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,由桂萼在嘉靖十年(1530)提出,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(1581)推广到全国。新法规定:把各州县的田赋、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,合并征收银两,按亩折算缴纳。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,方便征收税款。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,进而增加财政收入。
首次提出:
嘉靖九年(1530),户部尚书梁材根据桂萼关于"编审徭役"的奏疏,提出革除赋役弊病的方案:"合将十甲丁粮总于一里,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,各州县丁粮总于一府,各府丁粮总于一布政司。而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,内量除优免之数,每粮一石编银若干,每丁审银若干,斟酌繁简,通融科派,造定册籍"。嘉靖十年(1531),御史傅汉臣把这种"通计一省丁粮,均派一省徭役"的方法称为"一条编法",也即后来的"一条鞭法"。
人物资料:
桂萼(?~1531年),字子实,号见山,饶州府安仁县(今江西省余江县锦江镇)人,明朝中期名臣,地理信息学家,官至内阁首辅。
正德六年(1511年),中辛未科进士。历任丹徒、武康、成安等县知县、南京刑部福建司主事,凭借大议礼进入朝局,累迁翰林院学士、詹事府兼学士、礼部侍郎,官拜礼部尚书、吏部尚书、太子少保兼武英殿大学士,升迁之快,史不多见。
所经各任都能端正风俗。创立一条鞭法,厉行改革。均平赋役,屡忤官吏。抑制豪强,政绩颇著。
嘉靖九年十二月,告老还乡,不久病死私第,朝廷追赐太傅,谥号“文襄”。著有《历代地理指掌》、《明舆地指掌图》、《桂文襄公奏议》等。
来自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。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!
赞同